以“检”心守护民心(三)主动融入发展大局 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
2025-08-13 09:43:40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永兴县融媒体中心 | 编辑:李艳菊 |          浏览量:1126


湖南日报·新湖南客户端8月13日讯(通讯员 欧阳永强)继续关注《以“检”心守护民心》系列报道。近年来,永兴县人民检察院主动融入地方发展大局,将释法说理融入办案全过程,推进刑事和解,全力维护社会稳定,护航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。

永兴某房地产有限公司一销售员为完成销售任务,帮客户伪造假离婚证以方便其办理按揭手续。

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员额检察官李杰:“当时是为了销售房子,他们就在网上购买了几个假离婚证。”

案发后,公安机关以伪造、变造、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将该公司的涉案销售员移送起诉。案件的办理虽然没有什么疑难点,但却对房地产公司的正常经营造成了一定影响。

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员额检察官李杰:“我们考虑到贷款基本能够偿还,危害不算很大,考虑企业有实际困难,经过讨论并向检察长汇报批准,最终作出了不起诉决定。”

永兴某房地产有限公司行政兼销售经理王某:“在办理案件时,检察官耐心听取了我的陈述和意见,更在办案过程中充分保障了我们企业的各项诉讼权利。”

涉企案件既关系到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,又牵涉到企业的发展。在办理涉企案件时,县人民检察院在坚持依法办案的基础上,努力找准“平衡点”,充分考量可能带来的社会效应,着力避免案子办了,企业跨了,经济慢了。

永兴某房地产有限公司行政兼销售经理王某:“他们不仅就案件本身对我们进行了清晰透彻的法律解释,解答了我心中的疑惑,也充分考虑了案件处理对我们企业可能产生的影响,努力寻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,这种既坚持法律原则又充满司法温度的工作方式,让我深刻感受到了法律的公正与力量。”

检察机关不仅是法律的守护者,更是社会和谐的推动者。县人民检察院在办案中始终坚持系统思维、全局观念,扎实推进释法说理,化解矛盾纠纷,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人和,实现政治效果、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有机统一。

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员额检察官李杰:“现在听他们的反馈,房子的销售情况还是不错的,整体态势也比较理想,这个案子对企业的影响比较小,没有造成很大影响的损失,保护了企业的发展,他们也对销售员工进行了整治。”

近年来,县人民检察院紧扣护航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目标,推出《助推“五区并建”服务保障永兴高质量发展的二十条措施》,通过不断提升检察工作品质、增强检察工作质效,为永兴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检察服务。努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,扎实推进“检察护企”专项行动,重点解决涉企刑事挂案问题,为企业健康发展扫清障碍。同时,推动问题企业及时整改,走上法治化发展的轨道。

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忠卫:“我们将更加讲政治、顾大局、谋发展、勇担当,为持续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郴州样板贡献更多永兴力量,为永兴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好检察服务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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